天渐渐黑下来了。“走,到下章村去。他们肯定吃过晚饭了。”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规划所所长胡益能招呼我们出发。
车还没停稳,60岁的村民章根土就冲上来嚷嚷:“我的老房子是83年造的,土木结构,一面墙都倒了。我又没动地基,怎么还不让我修呢?”
没有路灯,老章在前面带路,干部们打着手电,边走边跟他聊天。
“我是前天才知道,修房子还要交申请书的。现在申请书是交了,但房子也被我拆得差不多了。”老章说。
章根土家境一般,与儿子、儿媳就挤在上世纪80年代的泥瓦房里。他想把房子加高一点,改成砖瓦结构。
在房子四周实地踏看后,“你把老房子拆了,要造得更高了,按照规定,必须征求你邻居的同意。”胡益能解释说。
“我造房子,关他们什么事呀?”老章不满地问道。
“但你的高度变了,会影响别人家的采光的。”
“爸,就是要让邻居同意我们的房子加高点。”儿媳妇忍不住插了句嘴。
村支书金伟亭说,因为老章事前没有征得邻居意见,左边邻居还没有在“建房四邻意见表”上签字。
最后,大家决定由村两委出面,分头叫上邻居们,坐下来好好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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