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最新解释8月13日正式实施,关于房子、生育权等规定引发民众热议。
现在的司法解释争议最多的就是房子上的事,很多人认为弱化了女性的地位。其实法律中并没有指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是男方,但为何很多人会将此解读成为是对男性的保护?或许就是传统观念里结婚就该是男方买房的老观念作祟。不少有女儿的父母嫁女儿的重要条件是有车有房,当然他们也会从心底里认为这个解释是对女性的不公。
但事实上,父母给女儿购置房产的比例已大幅度上升。由于计划生育,现在正值婚育年龄的男女大多是独生子女,父母不仅仅给儿子买房子,同样也给女儿买房子。而且,不靠父母不靠背景只靠自己打拼买房买车的“奋斗型”青年也大有人在。该司法解释对此进行的规定,只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厘清父母所赠与不动产的属性,并非偏向任何一方,更与偏向男性无关。笔者认为,新《婚姻法》有一点很明确,就是杜绝了所谓的凤凰男和那些想攀高枝的女人,架空了目前非常流行的无房不嫁的扭曲婚恋观。
如今,房子已经成为现代男女谈婚论嫁的一道阻碍,很多女性抱着一种“以房产论英雄”的择偶心态,结果就是只把眼睛盯在男方有房无房上,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性格、兴趣、爱好等等,这无疑也为日后婚姻的和谐稳定埋下了隐患。有了这个最新司法解释,给了男女双方共同打拼,共同买房,婚后共享财产的内在动力。这对男女双方来说,无疑都是一件好事。
不过笔者发觉,这一系列关于房子的争论都是以离婚为前提的,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以中国的传统观念来看,确实很伤感情。但法律只是现实中的一个影子,法律规定是一条线,家庭生活、夫妻感情是另一条线,司法解释的出台是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要去离婚、要去法院解决纠纷的时候,提供一个标准和规定,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家庭生活正常、夫妻感情良好的情况下,即使《婚姻法》再怎么变,也都不会介入家庭。所以对于夫妻来讲,维系感情才是自始至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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