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好好地活着,而发到手中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补助金领取证》(简称《老人证》)上却明明白白地写着火葬优惠的相关条例,这难免让人看了心里不舒服。
都说“死都死不起”,各种费用一大堆,现在政府提供了火葬优惠,这本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措施。政府为咱老百姓想得真周到,连人死后火化都能享受优惠,算得上是一种终极关怀了。尤其是对于那些经济窘迫、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来说,火葬优惠无疑是雪中送炭,确保老人在过世后依靠这些补贴达到“善终”的最后愿望,不啻为一件大好事。
然而,我们中国人向来忌讳“死”这个字眼,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力图避免接触“死”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事物,特别是一些老人,越老越忌讳。将“火葬优惠”写到《老人证》上,会不会刺激老人家的神经?政策是好,但其操作方法有悖常情,对老人的心情是不是该多一些体谅和理解?如能做到政策好实施方式也好,岂不是更能得到群众的叫好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吃力不讨好,反遭非议。
网友评议
philips
我觉得类似这种火葬优惠应该让子女在老人百年之后再去民政部门领取相关补助,就比较人性化。
TXL3001
《老人证》上应该画上寿星图案,醒目写上“火葬优惠”,有点不合情理。
spring
年龄代沟在此体现出来,制作《老人证》的是年轻的机关工作人员,持证的是60周岁以上爷爷、奶奶级人员。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