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化解小矛盾和谐大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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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开通全省首家综合性“148”法律服务网站后,在两月内点击量已突破6万次,在线服务1000余人次,及时为人们提供了相关法律服务,减少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这是牡丹区立足化解小矛盾营建和谐大民生的举措之一。
牡丹区坚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大力发展调解队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该区在21个乡镇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设立21个乡镇调委会、665个村居调委会,发展调解人员2700多人,年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3000余件,成功率在98%以上,矛盾纠纷实现了“有人管、管得早、管得了、管得好”。王浩屯镇司法所所长朱新堂,10多年来先后调处各类纠纷和疑难案件1700多起,平息群众上访案件120多次,被群众亲切的称为“老娘舅”,他本人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所在的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调委会”。
针对劳资、医患、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牡丹区组建了10个行业调委会,在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建立5个专业调解组织, 不断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牡丹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机构——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积极利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监督力度,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接待来访农民工代表160余人次,求助咨询电话300多个,帮助农民工要回拖欠工资款近200万元,成为农民工的“娘家人”。
牡丹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在“110”接警案件中,对达不到治安处罚的案件或治安纠纷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司法所、派出所实行联调联动,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进行调解;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室,对简单的民事事件、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实行诉前调解。马岭岗镇刘姓两兄弟因不愿赡养老人而大打出手,村民拨打了“110”,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给兄弟俩耐心讲解,并告之其不赡养老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兄弟俩幡然醒悟,当场签订了赡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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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
郜玉华 李得安 郭卫东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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