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福法庭的调解室来了一对特殊的母女,现年14岁的小婷(化名)在母亲的带领下向法官诉称要状告自己的父亲濮某。
原来,小婷的母亲在2000年11月和丈夫协议离婚,小婷从此跟着母亲生活,父亲濮某同意每月支付80元抚养费。但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物价的不断上涨,之前约定的每月80元抚养费远远不能维持小婷的生活。
2002年8月,小婷和母亲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后经法院调解,由父亲每月承担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提高到150元,后又于2006年10月在法院调解下,每月承担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提高到200元。直至今年,母女俩又来到法院,第三次以相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父母草率离婚 女儿缺失父爱
当年小婷的父母协议离婚时,小婷年仅4岁。为了进一步了解父女关系恶劣的症结,法官多次来到被告父亲家了解情况。原来,两人当初离婚仅是因为城乡生活习惯差异太大,同时由于其他亲属的参与,两个大家庭矛盾日积月累,最终导致了小婷父母草率离婚。离婚后,小婷的外公外婆将她的姓氏改为毛姓,并阻止濮某与女儿见面。
在与小婷母亲的沟通中,法官发现小婷对父爱还是非常渴求的,羡慕同学的父亲会给他们买各种玩具和学习用品。由于母亲离婚后一直未再婚,以其微薄的工资独立抚养孩子日渐困难,而此时的小婷却又被无情地隔断了父女亲情,成了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渴望在父爱的环境中成长更成了一种奢望。
法官调解用真情
“精神抚养”巧解争执
从事先了解到的案情的特殊性出发,法官认为由小婷亲自出庭并参与调解也许是一个亲情弥合的契机,不能错过!法官立刻电话联系小婷的母亲,将想法告诉了她。但电话那端的沉默使法官的心悬起来了,原来,小婷已经与父亲有近十年未见面了,感情十分生疏。通过反复工作,小婷和母亲最终都同意出庭。
见到已长得亭亭玉立的女儿,父亲的眼眶湿润了,女儿以低头回避的眼光掩饰复杂的内心。法官打破了片刻的沉默:“小婷,没有听到你叫爸爸嘛。”女儿徐徐仰起头,怯生生地叫了声“爸爸”。
在调解中,父母双方因一张2000元的暑期班补课收据产生了争执,法官为避免小婷心灵再次受到伤害,及时阻止其父母,并将小婷安排到了另外一间调解室。接着,法官耐心地向这对形同陌路的父母亲说明亲情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对于孩子的成长不仅仅是物质的抚养,更重要的是温暖的精神抚养。经过1个多小时的工作,小婷和母亲当庭撤回了起诉。
之后,法官鼓励小婷主动向父亲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希望濮某可以给女儿更多的鼓励和支持。在回家的路上,濮某的摩托车上一前一后载着前妻和女儿,看着这幅亲人相聚的美好图景,法官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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