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一名妇女气冲冲来到梧桐派出所称要报警,原来她与前夫虽已离婚4年,可是前夫一直不愿意拿出户口簿让她将户口迁走。
据了解,浙江省安吉县的舒女士与前夫离婚已经4年,可是她多次赶到梧桐街道城东村前夫家中,要求前夫一家拿户口簿配合她迁户口时,却多次遭到拒绝。当天,双方又因为这个问题再次爆发了争吵。
梧桐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后,联系了舒女士的前夫,对他们进行当面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如一方不愿意交出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民警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就算舒女士的前夫不愿意拿出户口簿,最后舒女士还是能将户口迁移。男方应该看在孩子和多年夫妻的份上,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经民警多次联系沟通,舒女士的前夫终于表示愿意依法配合舒女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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