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桐乡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认真总结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实践经验,分析当前社会发展趋势特征,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深刻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从我市的实际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不断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研究部署,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利益格局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实践一再证明:社会管理既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助推器”,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整体谋划和统筹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能力。要积极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健全市长电话、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和包案调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得到化解。要抓住现阶段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社会管理难题。要加快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夯实社会管理基石,推动社会管理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掌控转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的一个大课题,是一项刻不容缓而又事关长远的战略性任务。我们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以群众工作统揽社会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协调社会利益、增进社会福祉、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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