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被追求是件幸事,至少说明了一点,自己还是有魅力的。可有人被追求,结果跑到了派出所报警。近日,振东派出所民警就成功调解了这么一桩滑稽事。
李某,桐乡一大型娱乐场所的人事部主管,而郑某是场所新聘的服务员。两人并不熟,真正的交集要从郑某的一条短信开始。“你在干嘛啊,我好想你。”李某清楚地记得6月4日那天第一次收到了郑某的短信。自那后,郑某有事没事就会到李某办公室搭讪。“先是跟进办公室说些恶心的话,还会发短信、打电话给我。我再三告诉他我已经结婚生子,不要有任何幻想了。”李某气愤地说:“他甚至于搞错我跟经理的电话,还发短信到经理手机上。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我是你什么人?”7月15日,郑某居然在公司公然质问李某,还说些下流话,甚至动手动脚起来。无奈之下,李某拨打了110,想找个摆脱李某的“良方”。“我报警只是想你们帮帮忙,找回自己的安定生活。”民警了解情况后,找来郑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起郑某的思想工作。
“我并没有错,我只是喜欢她,追求她而已。”对着一脸固执的郑某,民警一方面告知其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他若仍然纠缠不清,干扰李某的正常生活甚至人身安全,将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另一方面民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给郑某反复讲解与李某年龄、工作等现实存在的差异,况且李某已婚,不应盲目追求。
经过将近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郑某当着民警的面,给李某写下保证书。自己的安定生活总算找回来了,李某表示对民警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