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曾因犯盗窃罪、抢夺罪先后两次被判刑入狱,第二次出狱后他没有走上正途,依旧靠“偷鸡摸狗”来过生活,最后因为在偷香烟不成转化为抢劫时被群众当场抓住,7月15日下午,桐乡法院审理了此案。
今年的2月22日下午,张某经过踩点后驾驶摩托车来得某路边超市,他先将摩托车停放在离超市较近而且容易开走的路边,然后进入超市,对老板说要买两条中华牌香烟,等老板拿出香烟后又以开发票为名将老板骗进里屋去拿发票,趁老板进屋的这段时间,他已经将一条硬壳中华、一条阳光利群、三包软壳中华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等老板拿出发票后,又以随身带的钱不够为由说先不买了,去取点钱回来再买,超市老板同意。正当他发动摩托车准备离开时,超市老板猛然间发现好像少了两条香烟,急忙边喊抓贼边追出来拉住了张某。此时,张某狗急跳墙,为了逃跑,加大摩托车油门把超市老板拖行一段距离后将其摆脱。但张某又因为慌不择路,开车逃进了附近一埋头弄堂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当场抓住。
后又查明,张在于2009年10月至2011年2月期间,先后在桐乡梧桐、屠甸等地的十多个超市,均谎称要购买香烟,后以要开发票为名,趁超市老板不注意之际,盗窃各类高档香烟多50多条,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实施盗窃作案,在被发现后逃跑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作案,窃得财物价值2万余元,数额巨大,又构成盗窃罪。故对其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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