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市供电局党委与各供电营业所所在镇、街道党委正式签订农电代理制党员双重共管协议。这一协议的签订代表着我市85名农电代理制党员从此又多了一个温馨的“家”。
据了解,农电代理制党员是指那些组织关系在地方,工作单位在镇、街道供电营业所的党员,是多种用工制度下的特殊产物。而在市供电局,这样的农电代理制在职党员就有85名。以前,这85名农电代理制党员,分散在12个镇、街道及振东新区的24个村党支部。由于组织关系分布广而散,党员跨镇、街道,参加活动不方便,造成管理松散,工作与活动安排时间有矛盾,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不能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党员也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使部分党员感到缺少归属感,供电局党委也无法参与党员教育,成了制约党建工作的一个新课题。
如何让农电代理制党员与供电企业其他党员一样参加组织活动,一样享受供电局党委的关爱,一样在电力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广大农电代理制党员学习掌握供电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这个问题摆上了市供电局党委今年工作的重要议程。
为解决上述问题,该局在调研的基础上,经过报请上级批准同意,在市委组织部等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制定了农电党员双重共管方案,按照“两管三不变”原则,配合地方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管理。不久,梧桐等6个供电营业所党员组织关系将调整转移到6个党支部。
28岁的徐伟东是梧桐供电营业所的一名农电党员,他说,以前自己工作在供电所,党组织关系却在振东新区的城南村,参加组织生活很不方便。这次听说全市农电代理制党员将实行双重共管,他特别高兴。“以后就可以跟营业所内的其他党员一起参加党员活动了,归属感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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