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血浓于水,母子情深,然而在金钱面前,这一切却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桐乡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法定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就是一个鲜活的案例。
年近80岁的李老太本来和老伴安享晚年,但今年3月份,老伴因脑溢血抢救无效而离她先去了,因事发突然,老伴未对身后事作任何安排,留下住房一套和银行存款若干。当李老太还沉浸在对老伴的无限哀思中时,李老太的一双儿女诉至法院,认为住房和存款系父母的婚后共同财产,依法享有对其父份额的继承权,而此时他们的父亲过世才仅仅两个月。
对此,李老太非常生气。法庭上,刚开始李老太的态度很坚决,不肯把丈夫留下的房屋和存款分掉,步入人生暮年的她对财产其实并没有什么想法,只是这些东西里凝聚着她和丈夫太多的感情,这也是她对丈夫及家庭的一个感情寄托。而儿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产的事情也来得太快、太突然了。
按法律,遗产应该分,可是按情理,遗产又不该分。面对这样一个难题,法官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在做儿女工作的同时,也积极做李老太的工作。经过多次调解,李老太以一个母亲的伟大情怀放弃继承权和对住房、银行存款相应份额的所有权,房屋归儿子所有,存款若干归女儿所有。
事后,李老太对法官说,其实她一点也不在乎那个钱,只是希望孩子们能记住死去的父亲,以后也能多来看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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