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欠债自杀牵出7亿元案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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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针对桐乡警方历时半年破获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的特大非法经营案,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富婆”欠债自杀 众人无奈报警
2010年11月20日上午,桐乡市公安局来了20多名情绪激动的群众。他们报案称,一个姓富的女人向他们借了钱,少则几十万元,最多的600万元。本来约定当月3日还钱,可就在这一天,富某却喝农药自杀。尽管被抢救过来,却无力还钱,大伙无奈只得报案。
据了解,今年44岁的富某是桐乡市高桥镇人,虽然只有小学文化,却因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给人以精干的感觉。她摆地摊做过服装生意,也曾拉上几个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小打小闹”。生意场上混久了,练就了富某巧言令色的习性。2009年,富某突然摇身一变,成为“千万富婆”。她在众多场合吹嘘自己通过招投标,承揽了几个大的建筑工程,利润相当可观,并且出手大方,处处表现得豪爽阔绰。与此同时,她又宣称,其在工程招投标或串标中需要大量资金,如将钱借给她可获高息回报。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亲朋好友都被她的假象所迷惑,纷纷倾囊借钱给她,有的还到处筹款举债相借,没想到最终陷入一场骗局。
显然,富某已涉嫌诈骗罪。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调查中,不仅查获了富某诈骗的证据,而且发现,富某在以建筑工程招投标名义骗取借款的同时,还以高进低出的手段,进行银行承兑汇票的非法贴现活动。
银行承兑汇票相等于银行存单,“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富某为了还债,隐瞒了自己早已债台高筑的真相,为继续骗取他人借款,她以承揽建筑工程为由,借取银行承兑汇票,在明知要亏损贴息款的情况下,以低于票面金额3%进行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活动。例如用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卖给下家97万元,富某再用这个97万元去偿还先前的借款本息。就这样,她拆东墙补西墙,窟窿越来越大,最终陷入绝境无力偿还。经初步查明,富某涉嫌诈骗的金额高达1840万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与富某一起从事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活动的还有潘某、庄某、沈某、张某、施某等人,另一宗特大系列性非法经营案由此浮出水面。
警方历时半年 查清来龙去脉
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嘉兴、桐乡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由公安牵头,多次召集检察院和法院的办案人员对此案进行会审。公、检、法最终达成共识:侦破此案首先要查获被非法经营的承兑汇票,这既是侦查方向,也是查清全案的关键所在。
2010年末,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为迅速破案,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参战民警克服手续繁杂、工作量大等重重困难,放弃所有节假日,一头扎进浩瀚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今年6月,民警通过查询银行账户的方法,一张张一笔笔弄清来龙去脉,终于查清了这起非法经营案中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各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他们之间上下家的关系,理顺了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资金链及承兑汇票在上下家之间进行贴现的流程,随后展开抓捕行动。
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办案民警共查实犯罪嫌疑人用于非法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1300多份,涉案金额高达7亿余元。经审理查明,潘某、庄某、沈某、张某、施某等7人为非法牟利,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于2010年4月至11月间,以收取票面金额2%至3%贴息款的方式,为他人进行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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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章亚钧 通讯员 周维新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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