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民邵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乌镇世纪华联超市购物时发现一个现象,即商品货架上贴的标签价格与结算时打印小票上的不一样,后者的价格高出前者。邵先生认为,超市这种行为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当天,邵先生到超市购物。“突然想到媒体曾经曝光的商品标价与实际收费不同的情况。”邵先生说,他仔细一看,果然发现了问题。一瓶果汁标价5.5元,收银小票上却显示为5.7元。邵先生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超市标价和收银小票的两张对比照片。照片上可以看到,该果汁原价是6元,特价为5.5元,但小票上实际收费是5.7元。邵先生说:“这就不存在已经改回原价而忘了更换价签的情况,而是在欺骗消费者。”
6月28日,记者赶赴该超市采访时,原本的特价标签已经撤掉,该饮料已经恢复原价。
记者采访得知,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标价与售价不符的情况。在邵先生的微博上,一位名叫“乌镇滴云”的博友说,他上周在车站花1.5元购买了一份报纸,后来发现报纸的零售价其实只有1.3元。
随后,就此类情况,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阿姨告诉记者,她是乌镇的老居民了,在别的超市里也遇到过几次类似的情况。有一次,她记不清自己买了什么,但记得小票价格高出标价几元钱,她就找到收银员理论。“对方起初还不承认,说我无理取闹。最终他们还是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向我赔礼道歉,并退了货。”阿姨说。谁知后来邻居去买时,还是一样低标价高结算。对此,大伙儿都很是气愤。
采访中,有的市民表示,很少会刻意核对小票价格,尤其是购物数量多的时候,想记也记不清。而即使发现问题了,因为数额不大,一般也不会计较。
据工商人员介绍,近年来,市消协也常接到类似的投诉。一般因超市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了一种商品两种价格,消费者可要求超市退货退款,如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超市还需进行赔偿。如果市民认为超市存在价格欺骗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工商部门会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经营者低标价、高结算,究竟损害了谁的利益?邵先生微博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当时我就对超市的人员说,多收几毛钱是小事情,但损失的是商场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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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态度:低标价、高结算,究竟损害了谁的利益?说到底,商家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今天你也许多赚了几毛、几元,但如果顾客都不信任你了,生意还会好吗?可惜,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是有人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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