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新修改的《桐乡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早在2007年5月24日,我市出台了《桐乡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成为嘉兴市首个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得以保障的县市。施行几年来,“失养”的农村公路有了专职“管家”,面貌焕然一新,乱堆放、乱抛洒、乱搭建等违法现象得到了及时制止。而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进行全面养护后,一些坑坑洼洼的路面得到了及时修复,从而减少了交通事故隐患。
经过4年的实践,我市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做法,并通过修订达到完善和优化。据了解,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对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及各镇、街道各自履行的职责、资金的保障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进,使《办法》内容更翔实、职责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后的《桐乡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了“每公里路不少于1000元”的路政管理资金。该项资金的落实,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为我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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