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事主张先生一早来到城南派出所报案,提起上一晚遭遇的事儿,他一脸的气愤。
张先生是河南人,在桐乡“小蜜蜂”开了一家小超市。6月18日深夜,张先生正准备打烊,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走了进来,要购买一条软壳的阳光利群香烟。张先生不疑有他,拿出货架上的香烟递了过去,小伙子以验货为由反复查看手上的利群香烟。待张先生稍有疏忽,该男子乘机掏出藏在身上的喷雾剂喷在张先生脸上,随即转身逃窜。待张先生从店里追出,小伙子早已不知所踪。
走访中,民警发现了一些作案手法相似的案件。不法分子挑选有利时机,来到防范薄弱的小型超市伺机下手,有时候是一两条香烟,有时候只是一两包香烟,商品到手后,利用各种手段转移店主注意力,比如大喊一声:“看,那是什么!”店主回头,不法分子立即夺路而逃。因为损失较小,很多店主甚至没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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