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我市成功“处置”了一起不法分子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系统并利用简易设备进行非法内容插播的事件,这标志着我市有线网络“反插播”暨安全播出演习取得圆满成功。
当天下午,我市相继接到前端机房某频道受到不明信号干扰、市区某居民用户向呼叫中心投诉称发现有线电视有非法信号、某村广播室遭不法分子入侵等报告。接到投诉和报警后,应急分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紧急处理,相关信号、网络和设备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反插播”演练宣告成功。演习过程中,市委宣传部、610办公室,市公安、文化、广电等部门紧密联动,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观摩团成员在指挥现场观摩了整个演习过程。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5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3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6月1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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