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1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对林某、钱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了公诉。他们实施敲诈的“筹码”居然是骨灰盒。
去年3月份的一天,桐乡石门镇的张先生刚回到家中,就被告知自己岳父母的骨灰盒被人偷了。张先生的妻子得知这一消息,立即到父母的坟上一看究竟,发现父母的骨灰盒确实不见了,同时还发现在墓上挂着一个没有包装的透明塑料瓶,里面有一张纸,上面写着“给我们卡里打入6万元”,账号和姓名一应俱全。
张先生还发现,纸上注明了“友情提醒”,说报警是没用的,还列举了5大理由:身份证是捡的;字是别人写的;网上打款;卡是去年办的,监控无记录;用车送货,认不出人。在这张纸的背面还“涂鸦”了交货地点详图,并一再强调,他们收到款后会将骨灰盒完璧归赵。
张先生没有听信“报警无用论”,选择了报警。今年2月,警方将分别在江苏和上海的林某和钱某抓获。
林某是江苏吴江人,现年31岁,钱某是湖州南浔人,比林某年长5岁。他们都因犯罪被判过刑,两人是在服刑期间认识的,是狱友。出来后,两人偶尔联系。
林某交代,2009年年底,钱某让他办张银行卡,还叮嘱他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虽然当时林某不知道钱某要用银行卡做什么,但他觉得“肯定是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最终林某还是照做了。后来林某得知,原来钱某打算通过偷骨灰盒敲诈钱。据林某称,钱某当时向他详述了“生钱”的门道,“一般人都比较讲究风水,不在乎钱,这个比较好敲诈。”
就这样,林某负责办理银行卡,钱某负责盗窃骨灰盒,两人分工合作。
据钱某交代,他在桐乡、湖州南浔等地共挖了6处坟墓,每挖一处,钱某就留下小纸条。钱某说,直到被抓,还没有人往他们的卡里打过钱。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称,犯罪嫌疑人虽然敲诈未遂,但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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