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桐乡法院洲泉法庭受理一起涉及交通事故赔偿、补偿款分割的民事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居中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朱亮(化名)是桐乡洲泉郑大爷家的上门女婿。在朱亮妻子出事前,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去年1月,朱亮的妻子郑香梅(化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丧生,在该院崇福法庭的调解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19万元,而肇事方另行自愿补偿郑香梅家属19万元。后保险公司如期将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而补偿款则由郑香梅父母领取。
原本事情就此圆满解决,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家庭成员之间就这笔交通事故赔偿、补偿款的分割产生了矛盾和纠纷,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和家属的协调,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为此,朱亮便以个人及女儿的名义,以没有得到应得的份额为由,将岳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分割事故赔偿、补偿款。
本来失去女儿已经让郑大爷老两口悲痛不已,如今家庭成员之间闹得不可开交,真是旧痛未去,又添新伤。据郑大爷老俩口反映,女儿死后,朱亮不仅将郑香梅的全部遗产据为己有,同时千方百计企图多占事故赔偿、补偿款。而且,作为家庭成员和孩子的父亲,朱亮不仅不愿承担家庭的责任,同时也没有尽到作为父亲应尽的抚养义务。虽然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朱亮,但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农村人的“传宗接代”意识,郑大爷一家非常强烈地希望小孩能随他们生活并由他们抚养。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郑大爷老俩口情绪一直很激动,一度与朱亮及其代理人发生激烈争执,而朱亮也是一副咄咄逼人、寸步不让的架势。
一方面要维护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又要兼顾人情伦理和农村的乡风民俗。承办该案的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摆事实、讲道理,苦口婆心的劝说和解释,希望双方能以小孩的利益为重,互相谅解和让步。在一次又一次、一轮又一轮的协调过程中,不断缩小双方的差距,缓解彼此的矛盾,经过将近4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朱亮分得少部分的事故赔偿、补偿款,郑大爷老俩口分得部分事故赔偿、补偿款,而大部分的事故赔偿、补偿款由孩子所有并约定将该笔款项予以提存至其年满18周岁止。同时,双方也同意孩子由朱亮监护,但随同郑大爷老俩口生活,朱某定期探望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