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是一名清秀的女孩子。当被法官问及为何要走上犯罪道路时,女孩子泣不成声,表示全因自己一念之差,现在不仅要被判刑,而且还断送了多年的姐妹情谊。
原来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罗某是小姐妹关系,两人均是四川人,几年前一起来的桐乡,两人关系一直很好。今年2月14日是罗某的大喜之日,罗某邀请小姐妹吴某做伴娘,在送亲过程中,吴某看到新娘子的父母给了新娘子两个很厚的红包后,心生歪念,利用替新娘看管拎包的便利条件,乘新娘子忙于应酬之际,将新娘拎包中的两个红包偷偷拿出藏进了自己的包里,两个红包共装有人民币4800元。事后新娘子罗某发现少了两个红包,刚开始也曾怀疑是吴某所为,私下里也问过,但吴某不承认。其实当时,吴某早已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但碍于面子上下不来,也就一直不肯承认是自己偷的。最后,罗某没办法只得报警,于是东窗事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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