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 当心原房主户口“潜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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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二手房,却因为原房主的户口没有迁走,新房主一家的户口无法迁入,找中介,中介不管;找社区,社区也没办法,最后还是公安机关帮忙协调。
原房主户口“潜伏”
2005年,从安徽来到桐乡工作的汪女士在桐乡市区庆丰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后,尽管她一直在桐乡工作、生活,可是户口仍旧留在安徽老家没有迁来。近日,因为考虑到明年儿子要读小学,汪女士这才想起要将自己和家人的户口迁来桐乡,结果却发现,户口居然迁不进来。
原来,2005年,原房主虽然把房子卖了,户口却一直没有迁走。房子已经买了6年,当初买房是通过中介公司的。因此,汪女士想到的第一个帮忙对象就是中介公司,可是中介一直推脱责任,说时间太久找不到卖房人。汪女士找到社区,社区表示只有卖房人的基本信息,没有联系方式,让汪女士去向中介求助。
于是,万般无奈的汪女士只得来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咨询解决途径。经过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民警的联系,终于找到了原房主曹先生的联系方式。并且,该套房子上只有曹先生一个人的户口。
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孙晨向汪女士表示,他们会尽量协调原来的落户人迁走户口,如果原来的落户人仍拒绝迁户,警方还可以将汪女士全家和原房主放在一个户口上,让原房主以非亲属关系身份“挂靠”的形式存在。
“这下总算放心了。”对于这样的解决方式,汪女士表示满意。
买房应对户口“留心眼”
孙晨介绍,近年来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像这样户口“潜伏”,导致新房主落户难的现象并非个案。据调查,造成二手房户口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有些买房者自身对户籍不重视,认为只要买到房子,有了房屋产权证就行了,户口迁不迁无所谓;二是原户口所在地学校多,甚至是学位紧张的“名校”,为方便孩子上学,卖房者不愿主动将户口迁出。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会出现老房主没有将户口迁走的情况,这种情况被称为“空挂户口”。但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户籍管理部门也没有办法强制迁走他人的户口。针对这一情况,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时,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如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
为避免二手房交易中因户口问题而引发纠纷,公安办证窗口在接受买受人对所购房屋户籍情况进行查询的同时,加强了与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的沟通,通过制作提示卡等方式告知购房者户口的重要性。此外,警方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与卖方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作好约定或协议,保障买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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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通讯员 徐飞燕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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