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今日桐乡数字报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桐乡
浙新办2006[33]号
 网站首页 | 桐乡新闻 | 国内国际 | 图片频道 | 视听频道 | 党务公开 | 人文桐乡 | 专题栏目 | 文明 | 彩票代购 
 桐乡概况 | 理论视点 | 教育天地 | 财经纵横 | 房产家居 | 汽车时代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资讯 | 民生信息 | 投稿
 【镇街网闻联播】:梧桐 凤鸣 龙翔 濮院 乌镇 屠甸 崇福 高桥 大麻 洲泉 石门 河山 社区巡礼
  您当前的位置 :  桐乡新闻网 >桐乡新闻 >桐乡·社会

中国移动-桐乡分公司

父子关系不合 儿子烧房子发泄

       父亲再婚,作为儿子的小陈却浑然不知,因自己参加表姐的婚礼,父亲竟然烧掉了生母的衣物,小陈一怒之下放火烧掉了自己家的房子。日前,陈某被桐乡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5岁的小陈是桐乡本地人,目前在嘉兴一家不错的外贸公司上班,前几年父亲跟母亲离婚,他跟着父亲一起过。父亲离婚后不久,想再婚,他更是强烈反对,但父亲还是坚持要再婚,因此,小陈对父亲的怨恨更加深了。去年12月底,小陈和自己的亲生母亲一起到大姨家去参加表姐的婚礼,引起了陈父的不满,父子俩因此争吵起来,陈父一努之下,竟把前妻的衣物给烧掉了,这下彻底惹怒了小陈。平时积累的不满在这个时候彻底爆发了,他没有再和父亲争吵,但心里已经痛下决心要以放火烧自家的房子来报复父亲。在2010年的12月底的一天晚上,小陈用稻草等引燃了一楼柴房和二楼的房间,火势迅速蔓延整开了,后虽经周围邻居的全力相救,大火还是烧掉了自己家和隔壁邻居家的部分财物,价值五千余元。第二天,小陈在母亲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为泄私愤,采用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财物损失价值5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判处了缓刑。


       事后,小陈在法院的教育下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对自己一时冲动而对今后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后悔不已。而小陈的父亲也认识到自己平时跟儿子沟通交流少、言行偏激等给儿子带来的伤害,表示将深刻反省自己。


所属专题:
 打印  收藏本页  关闭本页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童法 编辑: 朱方红
   相 关 稿 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最新
 
图片
 
    大锅羊肉 香飘古镇
    大锅羊肉 香飘古镇
    法律咨询服务上街
    法律咨询服务上街
    乌镇湖羊美食节
    乌镇湖羊美食节
    妈妈的拥抱
    妈妈的拥抱
桐乡网警
浙ICP备06047663号 桐乡市新闻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 2006-2008(第三版)
电话:(86)0573-88118696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东新区环园路578号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