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
桐乡论坛网友“桐乡在线”近日发帖:随着我市私家车越来越多,车祸也随之增加。但是很多人遇见了车祸都不愿报警,这是为何?摩托车从旁边驶过,汽车掉头绕行,一条条脆弱的生命就这样在旁人的漠视中消失……
“桐乡在线”在帖中写到:10年前的某一天,从海宁看潮回来,发现在桐乡与海宁交界的地方出了车祸,打120急救电话,人家说这是在海宁不归他们管。又打电话到派出所,问:“你们到底来不来,出了人命谁负责?”终于才联系了救护车,救了伤者。一个多月前,我的大伯被摩托车撞了,横卧在新建的公路上,然而过往的车辆视而不见,最后,有一名司机答应打电话报警(还是在另一名目击者答应证明伤者不是他撞伤的前提下)。在这里不禁想要问一声,现在人心为何如此冷漠?
相关链接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好心将一位倒地的老太太扶起,并帮忙送至医院。 2007年7月,老太太以彭宇将其撞倒为由,将彭宇告上法庭。法院以“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计45876元。
郑州李凯强案
2008年8月21日下午,郑州小伙李凯强骑着电动车,见一姓宋的老太摔倒在地后,上前将其扶起。后法院判决:由于事故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老太太的过错造成的,所以根据公平原则,由李凯强承担老太太“合理损失部分”的50%,判决李凯强在15日内支付给老太太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网友评议〗
桐乡沧海一声笑:记得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路上的行人来去都这么匆忙呢?我当时的回答是:也许大家永远都有忙不完的事情。不过有时候好心真的是会磨灭的,有些好心人看到了被撞的行人出手相救以后却反被诬陷(这个你们都懂的),自然心就会冷了。
方山居士:并不是每一次车祸都需要路人都打110或120的,也不需要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停下来围观,特别是开车的,停下来只会引起交通阻塞。
三戒大师:很多人只是不想惹麻烦,实际上打个电话是很容易的事。如果你怕惹麻烦,你只须在电话中告诉警察“某某地方出了车祸,有多少人受伤”即可,要知道,你的一个电话,可能就挽救了一条生命,甚至挽救了一个家庭。
〖晓涛有话说〗
如果你经常看新闻,一定会经常看到这样一类新闻:某月某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众人围观无一人上前施救,甚至连报个警的人都没有;某地几个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欺压百姓,旁边有人围观,也有人拂袖而去,却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最后大家只是发出感慨:面对歹徒光天化日之下令人发指的暴行,竟没有一个人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整个社会大力弘扬的正义之风,不管在教科书上还是媒体上都在大力提倡,为何越提倡反而越让人不敢去见义勇为、去助人为乐?究其原因,成也舆论,败也舆论。一般说来,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为非作歹的大多是身强力壮的人,而且大多是好几个人一伙。而我们普通的群众大多体格平平,甚至是手无缚鸡之力,几乎没有什么搏斗经验。所以大部分群众面对这种气焰嚣张、恃强凌弱的恶行时,多少会心生恐惧,敢怒而不敢言。这本也不必多加指责,客观原因决定了他们在制服歹徒上也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当看到交通事故竟然没有人愿意报个警,这种举手之劳也不愿意帮,似乎是说不过去的。楼主提供的两个相关新闻链接,在当时可以说轰动全国,做了好事反被诬陷,这些新闻事件折射的东西太多,有时甚至让人产生“好人没好报”的感觉,听多了,看多了,总会使人心生余悸。这样的舆论,除了引起人们的思考外,更多是可能引来负面效应。当然,晓涛认为,整个社会的风气还是正义为主的,个别事例代替不了整个社会。“感动中国”、“感动浙江”、“感动梧桐”,不管是哪一级别的,这些人物的涌现,便是社会充满正义感最好的佐证!
路见不平,是明哲保身还是见义勇为?是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这些情况都要根据实际状况而定,不管怎样,我们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当别人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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