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日常评标行为的监督和动态管理,规范评标行为,提高评标质量,自2011年5月起,我市对评标专家的日常考评开始实施一标一评制度。
一标一评,即每个招标项目由市纪委、市检察院、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管办等组成的现场监管人员根据评标专家现场评标情况记录在《评标专家评标行为考核记录表》上,记录表包括“参加评标活动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评标过程中是否未经监管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评标现场”等十三项内容。市公管办交易管理科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台账,对专家表现按时汇总,并按照违规情节轻重设置扣分值,一年一总评,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量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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