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某得知自己未婚的女儿产下了一个女婴时,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他第一个想法就是:这是件丢脸的事,要赶紧将这个“祸根”处理掉。于是,他亲手将女婴丢进了河里……
刚出生的女婴无故失踪
4月15日上午8时40分,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报警称,住院部一名产妇小惠(化名)的女婴不见了。接到报警后,振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据当天值班的护士说,凌晨3时许,她们在例行查房时,就已经发现女婴不见了。在询问了小惠和同病房的产妇后,均表示没有看见这个孩子。
“这就奇怪了,孩子会到哪里去呢?”民警心里产生了疑问。这时护士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名护士表示,在询问产妇小惠时,小惠反应很反常,没有表现出焦急的情绪。于是民警猜测,小惠应该知道自己孩子失踪的秘密。
在调看了监控录像后,这个想法得到了证实。据在场护士辨认,这个抱走小惠女儿的人,正是一直在照顾的小惠父亲。
怕丢脸把孩子扔了
把小惠的父亲张某带到派出所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可是张某的话却让侦办民警当场傻眼。“孩子我已经扔掉了。”说这话的时候,张某显得很轻描淡写,还一再恳求民警,不要将这件事情说出去,因为这是很丢脸的事情。
原来,张某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还未结婚的女儿已经怀孕。直到4月14日晚,侄女打来电话告知张某,小惠在医院,而且“有了孩子”。当时张某还以为女儿只是怀孕,可当他赶到医院时才发现,原来小惠已经怀孕8个月,并早产产下了一名女婴。
但任凭张某怎么问,小惠都不愿意说出自己孩子的父亲是谁。于是,怕丢脸的张某就想到了一个办法:将孩子遗弃。和小惠说妥后,张某就抱起女婴走了。事后据张某交代,为了不被人发现,他把女婴放进了摩托车的贮物箱,驱车来到了桐乡和海宁交界处,准备找一个路边将其遗弃。
可是当他打开贮物箱时,出生仅有5个多小时的女婴因忍受不了长时间的颠簸,已是奄奄一息。张某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将孩子丢入了海宁市斜桥镇的一条小河中。处理完“祸根”后,他又马上返回医院照顾女儿,但是他并没有告诉小惠,孩子已经被他给扔进河里淹死了。
不懂法惹的祸
据了解,1962年出生的张某还曾担任过村支书,这么一个人却完全不懂法律。张某告诉记者,他当时的想法就是:这是件丢脸的事情,要是传出去,自己一家就会被村里人看不起,女儿的名誉也会受损。但是张某并没有意识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所以才会和民警说出那样的话。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惠今年23岁,内向的她平时和父母沟通极少。张某表示,小惠在某工厂工作,平时经常是早出晚归,再加上原本体型就比较胖,所以张某夫妇没有发现她怀孕了。而且至今张某都猜不到孩子的父亲是谁,因为他们一直不知道小惠是否在谈恋爱。而且在小惠怀孕期间,张某还向她介绍对象,并希望女儿早点完婚,也从没有遭到过小惠的反对,还去相过几次亲。
目前,警方已经将女婴的尸体打捞上来。犯罪嫌疑人张某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4月19日,记者在桐乡市看守所见到了张某。面对记者的询问,他表示万分后悔,根本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如果自己懂法就不会酿成这样的悲剧。
小编态度:一个无辜的小生命,没有得到一个温暖的怀抱,没来得及看到人世间的样子,就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小编为张某的无知、法盲感到愤怒。一个鲜活的生命,竟不及你那一点可怜的面子?试问,小惠成为未婚妈妈,说到底又是谁之过呢?如果你平时能对女儿多点关心、多点教育,也许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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