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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放火烧家为哪般?

  待业青年小蔡因为不满父母离异,“不想再过日子了”,为泄愤放火烧了自家房子,结果殃及池鱼,危及大伯家的房子。近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小蔡依法提起了公诉。


  小蔡是桐乡人,今年24岁。父母离异的时候,小蔡还在念大学,大学毕业后,他待业在家,一个人住在乡下的房子里,父亲大概一个星期去看他一次。待业在家的这段时间里,他经常和父亲发生口角。去年12月29日,两人又为了琐事吵起来。事情起因很简单,小蔡参加了母亲一方亲戚的婚礼,小蔡的父亲很有意见,因为前段时间,父亲一方也有亲戚结婚,但是小蔡没有参加。两人又为了这点小事大吵了一架。


  做父亲的难解心头之气,就迁怒于小蔡母亲还留在家中的衣服,他将衣服拿出去烧毁了。“这极大地刺激了我。”小蔡说。既然父亲都不要过日子了,还留着这个家干嘛?“干脆把家也烧了。”小蔡说。他在4个房间都铺了稻草,全部点燃,之后,小蔡一走了之。最终,经消防队员和村民的全力扑救,小蔡家一间屋子和邻居家的部分屋子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元。


  “我以为烧自己房子是家庭内部矛盾,最多也只是民事纠纷,想不到触犯了刑律。”意识到事态严重的小蔡,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承办本案检察官解释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小蔡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承办检察官希望通过本案引起全社会对再婚家庭的父母、子女更多的关注和心理疏导,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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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童 剑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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