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桐乡市各镇、街道及各部门、各单位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调研员以及在岗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党员领导干部均需填写《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由本人承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后上报市纪委。《登记表》上,各位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基本情况,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要社会关系、本人兼职等情况一目了然。据了解,这是我市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防止利益冲突而实施的一项新举措。
今年3月,市委专门印发《桐乡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其他企业?能不能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商办企业?能不能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影响市场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办法》对此一律作出“不”的规定。《办法》除了明确防止利益冲突的几种行为限制外,还明确了利益回避与监督实施的内容。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回避,并向纪检组织报告。”
“《办法》使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腐败界线更加明晰,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使惩防体系更趋完善。”市纪委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同时,市纪委公开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办公室电话“88102092”,接受社会力量监督。并将根据自查、单位审查及收到的相关反映情况进行梳理,对具有利益冲突的人和事分别采取提醒谈话或组织处理等形式,有效防止党员领导干部的利益冲突行为。之后还将建立我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收录机制,建立信息资料库,开发专门管理软件,并每年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把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