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但是也有人打起了医疗费报销的主意。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就对一起骗领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案件提起了公诉。此案是桐乡第一起利用合作医疗报销制度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
朱某是桐乡崇福人,现年55岁。2008年9月,他骑着摩托车与同村的村民发生碰撞。受伤比较严重。但是基于两人都是熟悉的同村人,觉得这事如果交给警方来处理,太繁琐了,“私了”算了。同村的村民当场承诺承担朱某一半的医疗费。就这样,朱某住进了医院,但是这一撞还撞得很严重,朱某还到杭州的大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总共花去了医疗费10万多元。
朱某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面对巨额的医疗费,朱某很是头痛,后来他听说,如果是自己摔伤的就可以报销。朱某觉得这办法可行,这事情最多也只是村上的一些人知道,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不一定能审查其中的“猫腻”来。于是,朱某就谎称自己是不小心摔伤的,将医疗费报销的申请材料递交到了村委会,村委会又一级级上交。很快,4.8万余元的合作医疗费报销了下来。朱某很是开心。但是好景不长,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朱某骗取合作医疗费的事情被举报了,一开始,朱某称自己没钱,一直没有退还那笔钱。直到去年8月才上交。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朱某虽然将医疗费退还了,但是朱某先前的行为已经属于隐瞒真相,诈骗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承办本案检察官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民”工程,为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人利用漏洞钻制度空子,做出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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