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一男子骗取合作医疗专项资金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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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人“看病贵”的问题,但是也有人打起了医疗费报销的主意。3月23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就对一起骗领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案件提起了公诉。
2009年11月,桐乡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得到匿名举报,称有人骗领了合作医疗报销款。经查他们发现,桐乡崇福人朱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谎称自己是摔伤的,骗领了合作医疗费4.8万余元。去年5月,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求朱某退回那笔专项资金,但是朱某称自己没钱,迟迟不交,最后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1月,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本案的检察官称,此案是桐乡第一起利用合作医疗报销制度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
朱某是桐乡崇福人,现年55岁。2008年9月,他骑着摩托车与同村的村民发生相撞。受伤比较严重。但是基于两人都是熟悉的同村人,觉得这事如果交给警方来处理,太繁琐了,“私了”算了。同村的村民当场承诺承担朱某一半的医疗费。
就这样,朱某住进了医院,但是这一撞还撞得很严重,朱某还到杭州的大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总共花去了医疗费10万多元。
朱某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面对巨额的医疗费,朱某很是头痛,后来他听说,如果跟上面说是自己摔伤的,就可以报销了。
朱某觉得这办法可行,自己撞上的事情最多也只是村上的一些人知道,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不一定能审查其中的“猫腻”来。于是,朱某就谎称自己是不小心摔伤的,将医疗费报销的申请材料递交到了村委,村委又一级级上交。很快,4.8万余元的合作医疗费报销了下来。朱某很是开心。
但是好景不长,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朱某骗取合作医疗费的事情举报了,一开始,朱某称自己没钱,一直没有退还那笔钱。直到去年8月才上交。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朱某虽然将医疗费退还了,但是朱某先前的行为已经属于隐瞒真相,诈骗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承办本案检察官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民””工程,为解决农村“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人利用漏洞钻制度空子,做出违法的事情。此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反思,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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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报在线
作者:
通讯员 童剑 驻嘉兴记者 张世新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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