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要多收5元钱,乘客认为不合理,双方各不相让——
“你下不下车?”“不下!”3月18日上午9时50分,在振兴东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附近,一辆牌号为浙FEN221的出租车“搁浅”在机动车道上,一名穿着鹅黄色大衣的女乘客跟驾驶员吵了起来,双方僵持不下。不一会儿,警车呼啸而至,110民警赶到现场,对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详细了解。
原来,出租车驾驶员由屠甸返程回市区。这名女乘客没有询问价格上了车,告诉驾驶员要去市区沃尔玛超市。出租车行至目的地,女乘客掏出10元准备结账下车。“当时我就跟她说了,从屠甸坐回程出租车到市区要15元。”出租车驾驶员认为女乘客没有付够钱,坚持不让其下车,并把车开到了人民路附近。这下,女乘客闹起了脾气,不肯付钱,也不肯下车。“一直以来打回程车都是10元的,要收15元不合理……”女乘客认起了死理,坚持付10元,并要车主送她回沃尔玛超市,否则就呆在车上不走了。于是,双方打起了“持久战”。
110民警做起了“老娘舅”,希望两人能各退一步。无奈半个多小时过去,民警再三劝导,双方执意不肯。此时,停在马路中央的出租车占据了一条车道,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民警只好请两人回振东派出所进行面对面调解。不过,麻烦又来了。女乘客跟驾驶员耗上了,坐在车上一言不发,坚持不下车,而车主断然不愿载她一起去派出所,路上的调解陷入僵局。眼看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到了中午下班高峰期,“搁浅”的出租车对交通影响将会更大。
此时,路人纷纷给纠纷双方做起了思想工作。路人林大伯提议,将出租车靠边停放,驾驶员和女乘客都坐警车回派出所。10时24分,“搁浅”出租车让了道,双方答应回派出所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
对于回程车载客收费问题,记者从市运管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条例,回程车应打表收费,然而目前不少运营出租车回程收费都是车主和乘客事先协商定价。可见,完善行业收费衡量标准,建立一个硬性指标,还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既能让出租车车主收费有据可依,也能让乘客掏钱掏得放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感言:本是小事一桩。纠纷双方为争一口气,为了5元钱,打起“持久战”,既破坏了各自心情,耽误了工作,又给交通添堵,实在不应该。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大家能相互体谅一下,让一步,也就少了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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