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用制度提高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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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改造持续一年多,百姓多次要求解决工程带来的诸多烦心事,项目主要负责人却对百姓诉求不闻不问,最近镇里对他作出免职处理。而在以前,这样的“不作为”只作批评教育。
如今,象山不但“问责过错”,更全面问责行政效率,机关工作人员不干事、办事效率低等行政行为都将被问责。
“没有问责,就没有执行力。”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象山在去年县、镇乡街道和村、社区的“三级”常态问责制度基础上,今年细化问责内容,针对行政低效,把问责对象扩展到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村主要干部等,实现行政服务延伸到哪里,问责监督就跟到哪里。
经过细化的“三级问责”制度规定,最严问责可免职甚至辞退,问责结果还与目标考核奖、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制度实施至今,有112名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1人免职,4人调离工作岗位,6人责令辞退或解聘。
问责机制督促机关人员千方百计提速增效。石浦镇今年有39个续建、新建项目,镇党委书记、镇长担当项目建设小组领导,21名班子领导和110名镇机关干部直接“进驻”项目建设指挥部,每季度还对项目进行考评、奖罚,项目进度比预期提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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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李建新 陈醉 报道组 丁华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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