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板,兄弟们是在道上混饭吃的,受人之托来卸你一条腿。”这不是电影电视里的台词,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市民张先生身上的事情。
要么“花钱消灾” 要么“卸你一条腿”
据了解,张先生是个事业有成的生意人,家境虽然殷实,却待人诚恳,从不仗“财”欺人,更不与人结怨。但在随后不到两天的时间内,张先生的手机上连续收到同一个号码发送来的多条短信,大致内容是要张先生“花钱消灾”,如不给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打8000元钱,就会对他动手。对方还警告张先生,如果躲起来,就会向他的家人动手。
开始收到短信时,张先生也曾认为这是一种类似于“中奖”的诈骗短信,但对方在发来的短信里,竟然指名道姓,说明对方肯定认识自己。可思来想去,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得罪了人。由于担心发信人对自己及家人“动手”,张先生赶紧向桐乡市公安局洲泉派出所报了警。
恐吓短信 目标瞄准企业老总
经警方调查,自2010年10月下旬开始,桐乡以及周边县市此类以发送恐吓短信进行敲诈的报警不断。这不仅给受害人及其家庭带来身心伤害,更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此事也引起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刑侦大队会同洲泉派出所组织警力限期破案。
办案民警综合了多起此类报警信息,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都是以手机短信对收信人及其家人进行威胁的手段,利用受害人担心遭受不法侵害而“花钱消灾”的心理,最终骗取钱财。
警方侦查 发信人远在千里之外
民警通过张先生等多名受害人提供的发信人手机号码,查询中发现,发信人手机号码虽有所不同,但手机号码的登记注册地均为广东。同时,所发短信内容除收信人姓名外,其他内容完全相同,因此,极有可能系同一人所为。就在案件侦查期间,仍有市民反映收到同样的恐吓敲诈短信。经过连续10多天的侦查,并在嘉兴市公安局的技术协助下,警方终于掌握案件重要线索,将短信的发送地锁定在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深圳市。办案民警立即南下深圳。
到达深圳后,民警马上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深圳同行在了解案情后,给予了全力配合。在两地警方的通力合作下,于2010年11月18日下午,在深圳市罗湖区一儿童乐园的一辆轿车内,将正在给我省温州一些企业主发送恐吓短信的犯罪嫌疑人周勇抓获。轿车1辆,手机2部,移动手机号码4个,6张在不同银行开户的银行卡,一本写有2000多个姓名及联系电话的笔记本——这就是周勇的全部作案工具。
犯罪嫌疑人周勇今年34岁,有过抢劫、敲诈勒索两次犯罪前科。从2010年10月下旬开始到被抓获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周勇用他的手机,发送了1000余条恐吓敲诈短信,发送的对象无一例外都是浙江省杭嘉湖以及温州、宁波等发达地区一些企业老总、机关单位负责人。到被抓获时,已有3名不明真相的受害人担心自己或家人遭受不法侵害而“花钱消灾”,往周勇提供的银行账户上汇款1.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勇已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执行逮捕。
在对此案的侦办过程中发现,所有接到此类恐吓短信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能在网上找到姓名及联系手机号码。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这点,通过网上查阅下载收集收信人的信息。
小编态度: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对于这种明知是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应该勇于说“不”。同时,平时也要注意给自己的个人信息加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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