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震惊桐乡的濮院“2009·10·16”杀妻分尸案画上了句号。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恶魔邵根富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9年10月16日,濮院镇新联村吴家门发生一宗恶性杀人分尸案。案发后,警方成立专案组快速破案,将杀人凶嫌邵根富抓获。邵根富,男,1963年8月生,濮院镇人。据警方审理查明,邵根富因有外遇欲与妻子潘某离婚,但潘某一直不同意离婚,两人经常吵架。这天晚上,两人在家中又发生争吵,后发展为扭打,邵根富用秤砣猛砸潘某的头部,将与自己结发20多年的妻子当场砸死。为毁尸灭迹,邵根富将妻子尸体肢解后,驾驶残疾人三轮车分两次装载尸块到濮院新港村等处,将尸块抛于河中。归案后,邵根富对杀害妻子,并且分尸、抛尸等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2010年7月9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邵根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邵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10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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