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本报刊出《桐乡也有超市被揭“价签门”》的报道后,记者接到市民顾先生打来的电话,讲述自己在沃尔玛超市桐乡店购物时遭遇的“价签门”事件。
2月1日上午,顾先生在沃尔玛超市桐乡店购买年货,看到一盒规格为1138克的“华味亨烧烤壳杏仁”标价为85元,就随手拿了一盒放入购物车,继续购买年货。当他结账付款后,觉得实际付款比他预计的要高,便拿出小票看了起来。这一看便发现,标价为85元的杏仁,小票上赫然印着115元,足足高出标价30元。“消费者置办年货最关注的就是价格,一看标价便宜,一般都不会核对小票,商家不是在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搞价格欺诈吗?”顾先生当时就找了沃尔玛超市桐乡店相关负责人,要求就此事作出相关赔偿和公开道歉,店方表示会解决,但需要向上汇报。
2月12日,记者来到沃尔玛超市桐乡店就此事作进一步了解。该店事务经理郭晓东表示这是一个人为的疏忽,所有商品的调价都是公司总部调整的。“公司总部在联网的电脑上调整后,各店的标价签是要员工去调整的,这里可能有个时间差。”该商品在1月31日晚进行了调价,价格从85元调至115元。但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调整标价签,导致顾先生在第二天上午购买该商品时看到的标价还是85元。对于发生这样的情况,郭晓东也表示很遗憾,他说:“自外地媒体曝光‘价签门’事件后,我们内部从上而下都开展了相关教育和培训,可是因为年底实在是人手少而需要调价的货太多。”
当天上午,记者和顾先生一起来到了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分局,举报科一位负责人听完顾先生的陈述后,肯定地表示“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有3种定价方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和市场定价。而市场定价,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经营者有一个告知义务——明码标价。显然,沃尔玛超市桐乡店“低标高结”的行为,是违规行为。
在物价部门的协调下,郭晓东表示,该店将在入口处张贴告示:凡在调价后的时间差内在该店以115元购买“华味亨烧烤壳杏仁”的市民,凭购物小票可去该店服务台退货或得到差价5倍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物价部门还责令沃尔玛超市桐乡店将该期间内销售的该商品总价扣除退还消费者退货(或赔偿)后的差价,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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