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办法,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按照新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50%的补助,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70%的补助。实施门诊补助办法之后,可以让更多参保人员得到实惠。
无论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还是职工基本医疗住院保险的参保人员,都被纳入到门诊补助对象中。根据统计,全市将有21.85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门诊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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