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法院绿色通道帮农民工返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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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安心回家了,太谢谢你们了。”拿着到手的赔偿款,河南籍务工人员蒋某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这下他可以拿着应得的钱回家过个好年了。1月17日上午,经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连日奔波,蒋某14多万元的赔偿款终于如数到位。
在几个月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蒋某与迎面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伤被送入医院治疗。后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及车主共同赔偿蒋某各项损失14多万元,当时约定的付款期限是1月20日。
临近春节,农民工返乡潮的提前到来打破了蒋某的计划,他向办案法官表示,他们一群老乡的集中返乡车票定在18日,而赔偿的付款约定时间则是在20日,希望能早点拿到赔偿款。
对蒋某的请求,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充分考虑到农民工兄弟的回家困难,承办法官及时跟保险公司和车主沟通,督促他们尽早将履行款汇入法院,终于赶在蒋某回家的前一天,将赔偿款如数交到了他手中。
春节临近,为让外来务工人员按时返乡,区人民法院专门建立为他们服务的“绿色通道”。法官谢朝宏表示,区人民法院对待事关外来务工人员利益的案件实行全程导诉,对待前来咨询的农民工,立案庭法官为每个人都提供法律知识方面的指导服务。同时,对于日常接访中不属于法院处理权限的,还将主动告知相关的解决部门并提供地址、联系方式等,减少他们不必要的奔波。
“法院对农民工兄弟实行权益优先保护,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谢朝宏法官告诉记者说,对待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医药费、损害赔偿费等案件,区人民法院视为重点,给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在此基础上,区人民法院在司法救助过程中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审理时限。对于移送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力争让外来务工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安心踏上回家路。
“以办理手续为例,不再要求外来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乡镇一级的经济困难证明。” 谢朝宏说,外来人员凭暂住证即可办理缓交诉讼费用手续,免除了他们奔波回家打证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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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记者 严 雷 通讯员 戴盈盈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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