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尾气污染较重的助动车渐渐淡出大家的视线,更清洁更便捷的电动车成为老百姓新宠,也成为街头一道亮丽风景线。随着电动车销售行业在本地遍地开花。融入城市交通洪流的电动车数目直线上升,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
作为一种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工具,电动车可谓“身份暧昧”,飞快的速度、急速飙升的数量给城市交通管理增加不少难度。如今,很多胆大人士常常把电动车开上机动车道,穿行于车流,不禁让人捏把汗。
近日,笔者多次目睹了电动车跟机动车刮擦碰撞的交通事故,在为伤者惋惜的同时,不禁心生疑惑,为何电动车肇事会演变成“司空见惯”,而一次次事故依然难以给众电动车车主以警醒?
究其根本,笔者认为,从客观层面看,电动车制造厂商多如牛毛,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行业内没有特别硬的制造标准,难以形成良好的质量评价体系,这就造成了电动车本身质量的问题;从市民角度出发,电动车跟汽车等机动车相比价格较低,属于廉价的代步工具,充一次电可以行驶50公里甚至更多,足以满足中小城市居民日常出行需求。
电动车体积小、速度快,穿街过巷如入无人之境。对于当下城市拥挤的停车条件,出门购物逛闹市,骑电动车远比开汽车方便,省掉兜圈找车位的麻烦。最主要的是电动车无需缴纳诸如年检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无需办理准驾照,无需学习交通法规,也没有年龄、视力等身体条件的限制,电动车驾驶技术不熟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我国对电动车驾驶的约束力很低,不受电子警察的监控,不怕超载,不怕酒后驾车等,闯红灯、抢车道等在很多电动车车主看来,更是无所谓。如此一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难有法可依,处理处罚难度较大,这也让很多电动车车主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更有甚者,把无证无牌的四轮电动车开上街头,着实牛了一把。
对于电动车的“不规范”生存,很多有识之士呼吁以法治之,把电动车管理放到法律框架中,建立明确的法律条令进行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笔者对此亦抱同感。在电动车生产与管理上,除制定国家标准外,还应下达“限速令”,明确超速等交通违章的处罚原则,对由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实行切实可行的处罚规定。另外,电动车文明行驶的宣传教育也必不可少。给电动车的驾驶上上“紧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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