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专项整治医疗机构 保障医疗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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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泗水县启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民营医院、厂企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增强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实现医疗市场监管重心下移,消除监管盲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查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开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出租承包等违法行为。整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无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游医、假医。整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重点查处聘用无证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整治出租、承包科室行为,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整治超范围执业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专项技术行为。整治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测,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整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医疗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毒麻药品使用管理、临床用血等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
该县卫生监督部门以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所属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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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都市晨刊
作者:
庄新明 邹德力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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