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认养个儿子,老了也能有个依靠,不料最后依然难享家庭温暖——
10月19日上午,来自崇福镇钱家埭村的范大爷拿到法院判决其与养子郭军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判决书时,心里犹如打翻了五味瓶。对他来说,十年来,享受过家庭的温馨、快乐,同时也经历了恨铁不成钢的沮丧甚至绝望。
范大爷今年63岁,由于早年家境不好,一直未婚。随着农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范大爷又是个勤快人,凭着自己的辛勤努力,再加上早些年少有的积蓄,家里盖起了一幢三层小洋房。可是,每天独守空房的日子总是像少了点什么,特别是眼看着自己的同龄人一个个都抱起了孙子,范大爷心里更有说不出的滋味。
2001年,范大爷认识了从云南来桐乡打工的外地小伙子郭军,瞅着这小伙子人老实,在外又无依无靠的,范大爷萌生了要认他做养子的想法。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郭军,对于一个刚来桐乡打工的年轻人来说,这当然也是求之不得的事。
俗话说,人心隔肚皮。范大爷对这样特殊的身份关系总觉得不安,为此,他与郭军去公证处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由郭军承担范大爷的生养死葬,而范大爷故世后所有财产自愿赠给郭军。签订了这份协议后,郭军就将其户口从云南省迁到了桐乡,开始和范大爷一起生活。
刚开始几年,范大爷对这个养子很满意,人老实,也听话。几年后,范大爷还为郭军娶了媳妇,不久还有了一个小孙子。但好景不长,近几年,范大爷发现这个养子越来越不听话,而且好吃懒做。自从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家里开销更大,却从没见郭军拿出钱来贴补家里,他打工赚的钱几乎都是吃光用光的,这还不够,经常还要从范大爷这里拿。正因为如此,郭军常免不了要和范大爷及自己的妻子吵嘴。发展到后来,郭军干脆经常不回家了。
现在,范大爷依然在厂里打工以维持生活开销。一气之下,范大爷一纸诉状递到了崇福法庭,要求判决解除自己与养子郭军的遗赠扶养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依法成立并有效。被告郭军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原告范大爷一起生活,并依法尽扶养义务。被告由于近几年来未尽扶养义务,其妻儿仍依靠原告生活,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原被告之间的协议约定,故对原告范大爷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依法判决解除原告范大爷与被告郭军的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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