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终于解除了我的一块心病。”今天上午,来自桐乡市崇福镇钱家埭的范大爷拿着法院判决其与养子郭军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判决书时不禁喃喃地说道,“终于好松一口气了”。3个多月的诉讼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走出法庭的他似乎并未显现出很高兴的表情,对他来说,10多年来,有过温情、快乐,同时也经历了恨铁不成刚的沮丧甚至绝望,面对未来的日子,范大爷依然一脸茫然。
范大爷今年63岁,由于早年家境不好,至今未婚,近几年,农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范大爷又是个勤快人,凭着自己的辛勤努力,再加上早些年少有的积蓄,范大爷盖起了一个三层小洋房。可是房子有了,每天独守空房的日子总是像少了点什么,特别是眼看着自己的同龄人一个个都抱起了孙子,范大爷心里更有说不出的滋味。
2001年,范大爷认识了从云南来桐乡打工的外地小伙子郭军,眼瞅着这小伙子人老实,在外又无依无靠的,范大爷竟萌生了要认他做养子的想法。一来,以后老了可以有个依靠,二来,将来的房子也有了归宿。他将这样的想法告诉了郭军,而这对于一个来外地打工的年轻人,郭军当然也求之不得。
但范大爷毕竟还是对这样一种特殊的身份关系抱有不安感,为此,范大爷还去公证处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由郭军承担范大爷的生养死葬;范大爷过世后所有财产自愿赠给郭军;如范大爷违约则归还郭军所付费用,郭军违约则不得享受遗赠财产。协议签订后,郭军就将其户口从云南省迁到了桐乡。
刚开始几年,范大爷对这个养子很满意,人老实,也听他的话。没过几年,范大爷还为郭军娶了媳妇,不久还有了一个小孙子。生活虽然不富足,可范大爷已经心满意足了。但是好景不长,最近几年,范大爷发现这个养子越来越“不听话”,而且好吃懒做。现在娶了媳妇生了小孩,生活开销更大了,可是也没见郭军往家里带钱回来,郭军自己打工赚的钱几乎都是吃光用光的,这还不够,经常要从范大爷这里拿。至此,郭军常免不了要和范大爷和媳妇拌嘴。发展到后来,郭军干脆经常不回家了。
现在范大爷已经63岁了,照理应该在家享清福了,可是由于没有生活来源,范大爷不得不仍旧去厂里打工维持生活开销。一气之下,范大爷一纸诉状递到了桐乡法院崇福法庭,要求判决解除自己与养子郭军的遗赠扶养协议。
桐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依法成立并有效。被告郭军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原告范大爷一起生活,并依法尽扶养义务。被告由于近几年来未尽扶养义务,其妻儿却依靠原告生活,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原被告之间的协议约定,故对原告范大爷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依法判决解除原告范大爷与被告郭军的遗赠扶养协议。
法官说法
近几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类型越来越多,像范大爷这样的典型案件,崇福法庭已经处理多起。由于双方积怨较深,调解的可能很小。近年来,桐乡经济发展很快,但农村“养儿防老”的思想却根深蒂固,单纯靠家庭养老已经不符合这桐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全社会都应该重视养老问题,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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