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有多位市民向桐乡法院反映,在最近一段时间,本人或家属收到假冒法院名义通知其领取刑事、执行传票的电话。电话均为语音电话。电话内容为以法院名义要求电话对象到法院领取相关传票,并有语音提示:如有不明事项,人工服务请拨9,其中有一来电显示号码为:000001901212。但根据来电显示号码回拨却无法拨通。据桐乡法院工作人员查证后假冒电话对象及其家属在法院均无诉讼案件。
假冒法院名义电话通知领取传票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民正常的生活并有可能伴随其他不法目的,为此,桐乡法院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区别、谨慎对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送达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一是直接送达。即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赴当事人家中或住所地送达法律文书。法院工作人员一般着胸前配有法院红色小徽章的制服,一般有警车。当事人也有要求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的权利。二是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目前,法院采用邮寄送达方式时使用的是专门印有人民法院标志的信封,诉讼材料统一采用邮政公司的EMS,市民可以注意区分区别。三是公告送达。即在版纸或其他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其他送达方式还有如留置送达、转交送达等。
法院为提高送达效率也会采用电话通知当事人至法院领取传票等法律文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一般会告知当事人案由、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姓名、领取的办公室号等基本信息,是使用法院固定电话拨打,而不会采用语音电话、短信提醒等方式。如果市民不确定,也可向桐乡市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电话求证,电话:88116379、8811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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