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嘉兴市纪委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纪委《关于严格标准,切实做好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新增编制干部选调录用工作的通知》(浙纪发[2009]37号)精神,进一步充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为4名。专业不限,对法律、财务、文秘类专业人员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全市镇(街道)、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务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并具有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10月18日--10月26日)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一般要求推荐1名;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到市纪委自荐报名,报名表可从桐乡廉政网(网址:www.txjw.cn)下载。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0月27日—28日)
报名人员须持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等资料,到市纪委会议室(行政综合楼921室)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面谈测试(11月中旬)
市纪委(监察局)确定相关面谈测试内容,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对报名合格者进行面谈测试。
(四)组织考察(11月下旬)
根据报名者资格条件、面谈测试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11月底)
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并办理有关手续。
中共桐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
桐乡市监察局
2010年10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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