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
“别叫我叔叔!叫一百声叔叔也没用!”
对话人确是一对叔侄,叔叔名叫魏阿二,侄女名叫魏冬明。10月8日,当记者见到两人时,原本的亲人却因为两家人的恩怨而变成了“仇人”。
侄女:叔叔霸占我家房地
在魏冬明家,她和母亲向记者讲述了30多年前的往事。魏冬明的父亲魏春荣和母亲潘福珍都是龙翔街道人,一个是聋哑人,一个因双腿患有小儿麻痹症而无法走路。两人婚后产下一女,便是魏冬明。当时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潘福珍从此不容于公婆,夫妻关系也每况愈下。
魏冬明1岁时,潘福珍娘家体谅女儿家贫困的处境,出钱将他们居住的1间房屋扩建成4间。然而,此举并没有改善潘福珍在夫家的地位,魏春荣反而经常殴打她们母女。魏冬明3岁时,父母的夫妻关系破裂。潘福珍带着女儿回了娘家,在单桥村开了一家小杂货店糊口。“从此,两家断了联系,公公、婆婆、丈夫相继去世,也没有人通知我去奔丧。”潘福珍说。因为贫穷,魏冬明只上了两年小学就辍学了。
14年前,魏春荣去世,弟弟魏阿二主办丧事。丧礼上,魏阿二叫来当时年仅19岁的魏冬明,拿出一张纸让她签字。魏冬明识字不多,回头想来,只记得大约是说,因为叔叔出钱办了父亲的丧事,房子和土地就归叔叔所有。魏冬明觉得,母亲没有签字同意,这张协议应该不成立。然而,自家的房子和3.5亩地一直由叔叔支配。
转眼到了2010年,潘福珍已经62岁,早已无力开店,只能在女儿夫家借住,靠每月200元的残疾人补助费生活,由于身体不好,每月还要花不少钱在买药上。如今,听说村里在开展“两分两换”工作,自己的房子要拆迁,她希望用房子换得一笔补偿款养老。由于相关证件都由魏阿二保管,潘福珍曾在女儿的陪同下上门讨要,不料遭到了魏阿二的拒绝。潘福珍说:“他说房子是他的,没有我的份。”
叔叔:房地理应归自己
在魏冬明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魏阿二,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这是一个穿着极普通的农民,见记者来了,倒也不回避。“当年哥哥看病是我出钱的,死了也是我出钱办的丧事。按照农村的规矩,哥哥的财产理应由我继承。”魏阿二毫不讳言。他拿出哥哥去世时让魏冬明所签的协议给记者看,上面大致的内容是,魏春荣的丧葬费用由魏阿二承担,魏冬明放弃自己的财产继承权。
“权利是我的,没什么好谈!”魏阿二斩钉截铁地说。
此时,几名村民路过,见记者采访也凑过来看。一位阿婆说,自己住在隔壁,与这家没有亲戚关系,想说句公道话:“当时公公、婆婆、丈夫死,她都没有来,根本没想过要这个家。如今知道房子值钱了就想来要,不是太过分了吗?”
法律人士:潘福珍仍具继承权
潘福珍说,自己心不黑,因为魏阿二帮忙料理了丈夫的丧事,房子的补偿款可以与他分,土地也可以分,至于如何分可以商量。然而,魏阿二始终拒绝协商,甚至镇、村相关人员上门做工作都避而不见。
随后,记者向法律人士请教了财产继承权的问题。法律人士表示,房子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原本就分属于魏春荣、潘福珍和魏冬明。魏春荣死后,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发生继承关系,当时父母已死,应由妻子和女儿继承。当时既然魏冬明已经签了协议,属于她的财产继承权发生转移,由魏阿二继承,但不能剥夺属于潘福珍的那部分财产。
法律人士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然而,潘福珍说自己实在贫穷,女儿家也因为种种原因而负担沉重,她们无力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目前,她们正在向司法部门请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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