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18时左右,洲泉镇一路段发生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在大雨的遮掩下,肇事司机早已溜走,周边没有目击证人,现场仅留下了一地的碎玻璃。
肇事逃逸仅留一地碎玻璃
那天傍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案,洲泉俞众线一家化纤厂边有一个人躺在地上,边上有一地的碎玻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过勘查发现受害人是一名老年女子,在她周围则散落着一地的碎玻璃和一个约4厘米宽的单轮制动拖印,除此以外无其他线索。
民警以为,距案发现场仅10米左右的某化纤厂门卫室里的值班门卫会了解情况。“发生了什么?我一直在看电视,没有察觉到什么响声和什么异常情况啊。”门卫的一席话令办案民警颇感意外。经过几个小时的排摸,周边竟然没有一人目击这场悲剧的发生,报案人是途中无意发现躺在路上的受害者。
碎玻璃“开口说话”
当晚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既然现场的碎玻璃是仅有的线索,那只能对这一地的碎玻璃进行分析和推理。从现场来看,这些玻璃均匀散落在被害者的周围,且呈粉末状,大小比较均匀,没有快口,也没有较大片的碎片,现场搜集来的玻璃碎片重约2公斤,由此判断出整块玻璃比一般的机动车挡风玻璃要小,玻璃的材质属于钢化玻璃,但又比一般的钢化玻璃质量明显要差很多。这块玻璃应该不属于汽车以及拖拉机上的挡风玻璃。
从哪来的玻璃呢?“会不会是经过改装的电动三轮车?”一位民警的猜测顿时解开了大家心中的疑惑。一般来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都有较响的刹车声及碰撞声,结合现场4厘米宽的制动拖印和怪异的玻璃碎片,这些蛛丝马迹显示,肇事车极有可能是一辆自行加装了前挡风玻璃的电动三轮车。
第二天,民警又对现场进行了复勘,扩大现场周围搜索的范围。通过仔细搜索发现,现场往前约50米处一超市西侧的灌木丛中有零星的碎玻璃,并往南经一小路延伸。这让人喜出望外!民警决定沿散落的零星碎玻璃指引的方向展开追踪。当他们追踪至一条小路时,零星的碎玻璃消失了,小路前方几十米内都没有再发现碎玻璃!而玻璃碎片消失的地方恰好是一家饲料厂。民警立即进入该厂调查,但结果令人失望——没有找到想像中的改装电动三轮车。不过,饲料厂的老板和工人向民警提供了另一个线索,附近有户人家有一辆改装的带有挡风玻璃的电动三轮车。
民警找到这户人家时,没有发现改装电动车。会不会是判断失误?正当民警疑惑时,突然,这户人家门厅内的地面上有一个小点折射了太阳光,煞是扎眼。是碎玻璃!随后,侦查人员又在这户人家的厨房、大厅等多处发现了细小的玻璃碎片。
通过对周边邻居的询问,民警了解到该农户家确实有一辆经过改装的、有前挡风玻璃的电动三轮车,家中有人在洲泉镇上开广告公司。当天中午,侦查人员立即赶到该广告公司,在广告公司的车库中发现了一辆蓝色的改装电动车,和一股刺鼻的胶水味。一名60岁左右的老汉正在对该车做修补处理。该车的右侧转向灯被撞坏,挡风玻璃也是刚刚粘上去的,在踏脚板上还有少量碎玻璃。这个正在作业的老汉正是这辆电动三轮车的车主张某。
张某起初矢口否认自己曾经撞人并逃逸的事实。民警向其出示了在现场及他家中碎玻璃取证的照片时,这名肇事者终于低下了头,对自己肇事并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感言:如果张某当时没有逃走,而是将受害者送到医院,对方也许就不会死;如果张某不掩饰自己犯下的罪行,及时向公安机关自首,就不会被加重处罚……但生活中往往没有那么多“如果”。现在,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外出行车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并保护好现场;致人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是身边最近的公安机关,不要因一时犯糊涂而导致轻刑变重刑。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