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租赁的店铺,而且面积一样,别人一年的租金只要1.4万元,而她则要2万元,足足贵了6000元。这是为什么呢——
近日,桐乡市净菜市场109号店铺的店主邱丽琴向本报反映,同样是租的店铺,而且面积一样,别人一年租金只要1.4万元,而她则要交2万元,足足贵了6000元租金。为此,她要讨要一个说法。
据邱丽琴介绍,她原先在市区环北菜场开副食品店,经营了4年多时间。今年7月底,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她将店铺搬到了位于市区中山西路上的桐乡市净菜市场。当时签合同时一年的租金为2万元,另外还交了5000元的押金。8月中旬,一些朋友得知她的店铺租金要2万元一年后,都笑她傻,告诉她别人的店铺同样的面积只要1.4万元一年。
得知这个消息后,她去询问了管理这个市场的物业公司。得到的答复是,1.4万元一年租金的店铺经营的是国家级的著名商品,按市场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优惠30%的租金。邱丽琴说,她曾是下岗工人,开了店后每天凌晨4时起床,一直忙到晚上7时才收工,赚点辛苦钱,理应得到一些照顾。可是,当时在搬迁时,没有人跟她说起过这个优惠政策。邱丽琴还拿出了与市场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给记者看,合同里只写了房租金额,没有“经营全国著名商品可优惠6000元租金”的内容。她认为,市场方的做法对她很不公平,希望市场管理部门能够给她一个解释。
9月2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该负责人说,桐乡市净菜市场地处一个尴尬的位置,北有城北便民菜场,南有第一中心菜场。为了繁荣市场,需要实行差异化经营。也就是说,为了提升产品质量与市场档次,市场内要引入更多的中高端品牌商品。对于经营品牌的经营户,市场方早已出台了优惠鼓励政策:所专营的商品为全国著名商标的,全年摊位费减免30%;所专营的商品为省级著名商标的,全年摊位费减免20%;所专营的商品为嘉兴市级著名商标的,全年摊位费减免10%。此外,在租赁摊位时,优先考虑出租给专营品牌商品的摊位。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由名牌企业商品为龙头,带动市场内其他商品质量朝中、高端发展,全面提升市场品位与档次。这个店铺租赁优惠政策在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前早就告知,不可能出现像邱丽琴所反映的“无人告知”的情况。
在与邱丽琴沟通的过程中,市场方告诉她,租金想便宜点可以换个摊位,要享受优惠政策也可以去代理一家名牌商品,不管是哪一级的,都能按政策减免一些租金,希望邱丽琴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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