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丹:美女法官火眼金睛守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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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眼睛,清秀的脸庞,甜美的微笑,每当走进桐乡法院807办公室,总会感觉眼睛一亮,精神为之一振,“美女庭长!”,熟悉她的同事常常这样称呼她。
邹丹从事司法工作已经十多年,她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小的书记员开始,到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邹庭长办案有一个特点,就是心细。任何案件,不管简单还是复杂,在她那里总能通过缜密的判断轻松找到突破口。
她说,“办案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人对待人生的态度,我常常用‘读书要三到’教育我的孩子,同时,我也是将这‘三到’运用到办案中的,心到、眼到、口到,全身心投入才能将案件办好。”
2010年3月,邹庭长接待了一对当事人,这是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严某诉称,2008年5月,被告张某以经营缺资金为由向严某短期借款100000元,并立借据约定3个月归还。到期后,严某向张某催讨,但张某避而不见,未能按期偿还。
但是,法庭上,张某却提出辩驳意见:2008年5月初,原告主动提出可以向被告出借100000元,但要求被告先出具借条。23日,被告按要求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并在工商银行开户。但事后,原告既不借款又未归还借条。
像这样的情形在民间借贷中比较少见,多年的商事审判经验让邹庭长意识到案件有蹊跷。“像这样的案件,开庭不是走个过场,法官要注意观察双方当事人的言语、神情,我察觉到严某虽然在庭上据理力争,但明显底气不足,而张某自始至终神情坚定。”邹庭长敏感地察觉到案件极有可能是虚假诉讼,但这个初步判断需要证据。
可是白纸黑字的借条岂能轻易否定!要寻找下一步证据该从哪里突破呢?细心的邹庭长突然想到被告在开庭结束后曾向她提起过借款过程中张某委托了一个王姓借款经办人。终于找到了关键证人,案件应该以此为突破口,于是,立即通知王某出庭作证,并向他说明了出庭作伪证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果不其然,王某出庭作证时表示,当时张某借条写好后交由王某,但100000元并未交由张某。
案件到这里终于渐渐明朗,法院最终综合各方证据驳回了严某的诉讼请求。事后,严某也并未上诉。“只有仔细推敲再推敲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办好每一个案子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事后,邹庭长淡淡地说道。
近年来,桐乡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突出,作为庭长的她,常常在家人熟睡时看材料、写判决书,加班加点到深夜。正是由于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工作作风,仅2009年她个人办案就达到233件,解决诉讼标的3.83亿元,并且创下全年无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无超期限案件。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劳动模范”、“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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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在线
作者:
通讯员 蔡秀敏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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