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持续推出《直击高温》的系列报道,再现了普通劳动者烈日下的坚守,在钦佩的感动中,我们读懂了什么是平凡中的伟大,他们用晶莹的汗水、灿烂的笑容和朴实的语言,诠释着 “默默奉献”与“自我牺牲”精神。
然而,这些尚处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劳动者,在辛勤付出的同时,有的连“高温补贴”都拿不到,甚至存在“被热死”的悲剧。好在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再次发出《关于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力量,对于发生多人严重职业性中暑和造成劳动者工亡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笔者了解,不管天气多么炎热,我市仍有一些普通劳动者与“高温关怀”绝缘。基于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受伤的”都是那些普通劳动者?为什么他们既流汗又流泪?为什么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而他们连最基本的保障权利都得不到?这一“久治不愈”的病症,恰恰从另一个层面击中了普通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得以保障的软肋。
诚然,劳动有脑力和体力之分,但在地位上却无高低贵贱之别。对这些普通劳动者来说,无论他们来自哪里,或从事什么行业,他们都在为社会创造着价值。对他们而言,需要的不仅是地位上的平等、人格上的尊重,更为需要的是制度上的关怀。
要避免这些普通劳动者既流汗又流泪的尴尬,最为重要的是要在制度层面上将这种人性化的“高温关怀”固化下来。作为相关用人单位,应始终把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把员工关爱落到实处。作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理当加强对劳动保障的监察、监督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或没能尽到保障员工合法利益的相关用人单位,则应加强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作为劳动者本身,不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摒弃那种“认命”思想,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法规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普通老百姓,其实也可以身体力行,多一份关爱和支持,少一份冷漠和责备,哪怕是做到不乱扔垃圾、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都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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