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来才10天,已经送去修理4次了。”7月28日,电话那头的驾驶员小陆郁闷不已。同一个问题反复出现,而要换车,销售商死活不同意。了解相关政策后,小陆发现目前全国汽车并没有“三包”规定,想找条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竟不能够。
十天之内“罢工”四次
新买的汽车问题不断
7月17日,小陆所在企业因业务需要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花10.3万元买了一辆江铃牌货车。原本买车是为了运货方便、提高运输效率,不想新买的车子“脾气”倒不小,开了一个多星期,问题是一个接一个出现。
小陆称,车子是用来运输海绵的,载重量也就1吨左右,而且从7月18日上路以来没跑过长途、没上过高速,自己操作也不存在问题。哪知道在7月24日,小陆就发现车子动力有些不足。经检查发现,四个油罐中有一个并没有工作,导致汽车的功率变小。小陆赶紧把新买的车送回销售公司进行修理。销售商服务态度倒好,为小陆免费修理了新车,并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不曾想,修好的汽车又在7月25日、7月28日闹起了“脾气”,出现了油嘴漏油的现象。车子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被送回去修理。
新买的汽车在短短十天之内修了三次,小陆觉得有些折腾不起。他和企业负责人与汽车销售商交涉,认为汽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要求退换新车。然而,销售商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要求,认为该车所产生的问题均非核心部件质量问题引起,故只同意免费修理,加送几次保养。同时,销售商愿意承担一定的误工损失。
就在小陆打来电话向媒体投诉当天,车子又“罢工”了,小陆说:“我真的快被逼疯了。”
新车买后不能退
“霸王条款”何时了
近年来,关于汽车类商品的投诉与维权纠纷层出不穷。消费者呼吁,尽快出台《汽车三包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关人士称,很多时候,购买到了质量不过关的汽车,消费者多数只能吃哑巴亏,原因在于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目前,不少商品如手机、摩托车、计算机都纳入了“三包”范畴(三包是指:包修,包退,包换)。在汽车销售量逐年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其本身迟迟未能加入“三包”的行列,长久下去,对汽车生产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对消费者的维权是十分不利的。
制造商和销售商则有不同的说法。他们认为,汽车作为一种大宗商品,制作工序复杂,零部件非常多,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汽车“三包”的出台会导致对消费者保护过度。制造商和销售商难以承受汽车“三包”之后,可能会面临大量的退车换车的经济赔偿。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目前“三包”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由于相关条例尚不够具体,并没有明确表明在哪些情况下,消费者享受哪些具体权利。因此,消费者若提出退车、换车,仍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手段才能得到解决。而厂家或经销商是否配合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然而,记者问遍了桐乡的汽车销售商,他们都表示从未有过退换新车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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