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籍小伙邱某与桐乡女孩林某谈恋爱,两人认识半年后,邱某以索要钱财为目的竟将女友绑架了。7月27日,被告人邱某被桐乡市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
邱某和林某在去年10月份认识。来桐乡之前,邱某一直在台州工作,平时和女友林某都是电话联系。为了结束异地恋的“相思之苦”,林某央求男友到桐乡工作。3月份,邱某终于在女友的请求下辞掉台州的工作来到桐乡,但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以前打工所赚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
3月27日,邱某萌发了绑架女友林某并向其家人索要钱财的想法。当天中午,邱某约林某至濮院镇一火锅店员工宿舍内,以给林某惊喜为借口,用手蒙住林某眼睛并乘机用手击打其颈部,意图将其打晕。在未得逞的情况下,又将林某控制在宿舍内,并拿出砍刀威吓。同时,邱某又向林某的母亲发短信、打电话,以“不给钱就杀害林某”进行威胁,要求给付赎金60万元。次日凌晨,邱某在宿舍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3 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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