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桐乡市人民检察院获悉,7月19日,该院向法院移送了一起盗窃案件,该案被告人杨某瞎编借口向人借钱,利用别人的“好心”,在获得对方银行卡及密码后,取了钱占为己有。
芳芳(化名)是桐乡人,今年四月初在舞厅里认识了杨某。杨某虽然成天游手好闲,但是仪表堂堂。对于刚认识芳芳这样的说法,杨某则不这么认为,因为芳芳是杨某亲戚家的邻居,杨某自认为认识了很多年了。 也正是由于这层关系,当芳芳主动提出来要邀请杨某喝茶的时候,杨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4月12日的晚上,两人在桐乡一茶馆中喝茶。这时候,杨某接到一个朋友来的电话,却跟芳芳说,电话是他弟弟打来的,弟弟开车撞了人,急需要1000元赔偿。但是杨某身上只有700元。朋友有难,当两肋插刀。芳芳立即掏出300元给杨某。 杨某就带着这300元出门了,他骗芳芳说是送钱给弟弟的,实际上只是带着钱在茶馆的周围绕了几圈。杨某还让芳芳在茶馆等着。 贪心的杨某还想再“捞”一把。他在路上又给芳芳打去了电话,说赔偿费要1500元了,还差500元。帮人帮到底。芳芳叫杨某到茶馆里拿钱。由于芳芳手头没有现金了,于是,她将银行卡及密码全给了杨某,还让杨某自己去取1000元。 拿到卡之后的杨某,立即到银行取钱。“不取白不取。”杨某从中取了3000元,偷偷地私藏了其中的2000元,回到茶馆,他只将其中的1000元交给了芳芳。芳芳给了杨某600元,其中100元算是给杨某平时花的。
过了几天,当杨某的钱用得所剩无几的时候,他想到了芳芳。正巧,这时候芳芳也打电话给杨某。两人约好到舞厅跳舞。但是刚到舞厅不久,芳芳有事要离开。 杨某灵机一动,说他弟弟的钱要转账还给她,芳芳就糊里糊涂地又将银行卡给了杨某。杨某记得银行卡的密码,不但没还钱,还从中取走了3000元。取了钱之后,杨某装作无事地将卡还给了芳芳。 这天之后,芳芳也发现了她的银行卡中少了6000元,于是打电话给杨某。杨某则推脱说,他并不知情。这之后,杨某将芳芳的名字列入了手机黑名单中。之后芳芳再打电话给他,他都关机。于是芳芳只得报了警,当天,杨某就被抓获归案。 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由于其中1000元是经过芳芳同意的,杨某涉嫌盗窃的金额为5000元。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