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什么菜、怎么吃法本来是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事,“小肥羊”火锅店却强制要求金先生一家人按“一人一锅”消费。
金先生说,7月11日中午时分,他带着老婆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来到市区振兴路上的“小肥羊”火锅店就餐。他们想点两个“小锅”,服务员却告诉他们,按“一人一锅”,他们4个人必须点4个“小锅”,要么就点一个“大锅”。“两个孩子都只有七八岁,能吃得了多少?你这不是强制我消费吗?”金先生要求找来领班。可任凭金先生怎么解释,领班坚持要求金先生一家人起码得点3个“小锅”。于是,金先生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该火锅店的行为使得消费者选择消费受到限制,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属侵权行为。在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小肥羊”火锅店最终同意让金先生一家以两个“小锅”的方式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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